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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改装乱象及建议

电动车改装乱象及建议(如何从源头消弭“电动车乱象”)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7-31 19:39:50 浏览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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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电动车改装乱象及建议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如何从源头消弭“电动车乱象”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电动车改装乱象及建议和如何从源头消弭“电动车乱象”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如何从源头消弭“电动车乱象”

最近“电动车乱象”之讨论重回公众视野,其话题持续之久,范围之广,探究之深,以往难以望其项背。一方面可以看到,公众作为交通参与者十分关注这一管理议题,大家尝试从更深层面理性地辩论解决之道。另一方面也表明,“电动车乱象”这一问题已经给交通秩序带来了极大风险,给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迫在眉睫。在此,我们特别邀请到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参与话题讨论,共同探讨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对策。

余教授,这段时间有关“电动车乱象”的话题大家都很关注,深圳、北京交警的一些措施也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说法很多,您觉得大家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

余凌云:这个问题之所以热议,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很大,很多人觉得电动自行车成本低、方便,但是大家并没有真正认识到现在路面上绝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是超标的,一个是大家觉得危害危险似乎离自己很远,另一方面当交警查扣超标电动车的时候,大家就有意见了,为什么这车我能买,你却不让我骑,所有的矛盾点在路面执法这个环节爆发了。

那我们知道,政府对电动自行车的治理活动,是由标准订定、生产与销售管理以及路面管理等环节所构成的。它们环环相扣,共同组合成一个完整的规制“链条”,现在的问题在于相关部门在标准修订、生产、销售等上游的管理环节存在普遍的不作为情况,使得大量的治理负担就像滚雪球一样,转移到了下游的路面执法环节之中,被迫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来承担,自然治理压力大,矛盾多,质疑声大。

那您刚才提到的,大家的质疑是为什么让卖让买不让骑,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入手?从哪儿入手呢?

余凌云:其实法律规定,这些车是不能生产销售的,不让卖的他卖了,看起来迎合了市场需求,实际上造成了很大的隐患。现在电动自行车在生产与销售环节的产品质量问题很多。电池质量不达标、车架断裂、控制器失灵、车辆自燃等问题十分突出。为了迎合消费者在车速、“豪华性”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多厂商选择生产、销售在速度、重量等方面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的还通过违规拆卸零部件的方式,减轻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以规避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对消费者作出承诺,在车辆完成登记上牌手续之后提供拆除或调节限速器的服务,以满足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速度性能的要求。

我们曾经做过一个研究,抽样《人民日报》等媒体从2002年9月10日到2012年11月6日期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90条公开报道,统计出涉及电动自行车生产或销售过程中超标或者不达标的问题共21篇,占新闻报道总数的23.3%。

单从这个结果就不难看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这一点是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第一环是解决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问题。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尽速出台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同时引入超速断电等实效性的限速手段,确保限速的要求获得切实遵守。第二环是抓生产与销售环节的监管,解决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方面的顽疾。

正如您所说,源头管理的确非常的重要,那您认为下一步还应该怎么加强源头管理,真正破题呢?

余凌云:刚才也提到了,国家标准是链条里最首要的环节,接下来是生产、销售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要让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动”起来。刚才谈到目前很多地方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实现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及登记上牌的全程监控,阻止超标车辆进入流通领域和驶入路面,这一点值得推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产品目录“动”起来才是有效的。对于已经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要不定期地开展抽查,确保其各项性能符合国家标准中的技术要求。经质监部门的检查,或者根据工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反馈情况,发现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应该及时将其从产品目录中删除。

其次,对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查处“严”起来。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查处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时,应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车辆等措施。

对查获的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质监、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及时取消该企业安全技术鉴定合格证书和公告目录,同时责令其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法定要求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生产许可资格。

对查获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应该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要实现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信息化。应该推广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要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本地现行有效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并且在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之前说明车辆是否能够登记上牌。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者因为销售者未向消费者说明而导致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够在当地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纳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对于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或销售活动,拒不改正的企业,或者多次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或者销售活动的企业,及时曝光。

第四,要将生产企业、销售商的产品缺陷责任“明”起来。《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属于有缺陷的产品。该法第41条至第44条同时规定,生产、销售有缺陷的产品,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情形之中,如果生产企业或者销售商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的上述规定承担相应的产品缺陷责任。目前在实践中,生产企业、销售商普遍没有承担起产品缺陷责任。因此,在对电动自行车立法时,就应该明确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销售商的产品缺陷责任,并在生产企业、销售商和消费者中加强针对性宣传,利用经济杠杆,震慑生产、销售中的违法行为。

最后,要让安全头盔、车辆保险与车辆销售“并”起来。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电动自行车事故给驾驶人、乘坐人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的伤害与损失,应通过立法,规定销售商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应一并出售安全头盔和车辆保险。

综上所述,只有在标准修订、生产、销售等上游的管理环节打破管理壁垒,从上游消化治理负担,消弭“电动车乱象”之原罪,才能真正解决末端路面执法摊子大、负担重、矛盾突出、成果不明显的困境。

(余凌云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北京销毁1569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三四轮车乱象整治的方法都有哪些

2021年3月27日上午10:10,在拆卸机器的轰鸣声中,非法查获的电动三轮四轮车逐渐变成废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对顺义区华新凯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了集中销毁。在司令的命令下,破坏开始了。几台拆解机的机械臂高高抬起,低端的铁头被重砸在两层或三层的电动三四轮汽车上。尽管它们已经磨损和损坏,但仍可以看作是电动汽车。对于三轮车辆,铁片变形,玻璃在几秒钟内飞溅。

据报道,这次被销毁的车辆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执法中扣押的非法三轮或四轮电动车辆,公告后仍不被接受的车辆或非法经营的车辆。在城市管理部门工作期间没收的车辆,其他是市场监督部门没收的假冒伪劣产品。这些非法的三轮和四轮电动汽车被企业和公民普遍称为“旧踏板车”,没有合法的通行权。自去年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种违反“旧式踏板车”的交通,非法操作三轮和四轮电动车以及非法停车和占用合法停车位的行为。尽管它被称为“老年代步车”,但实际上该驾驶组已经扩展到20多岁和30多岁的年轻人,而中年人也成为使用“老年代步车”的“主力军”。

北京警方表示,非法的三轮和四轮电动汽车在道路上非法行驶并乱泊,这将对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加剧道路拥堵,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此外,在充电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由假冒伪劣产品引起的火灾事故,这已成为北京交通和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北京市公安局还与交通,市场监管以及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合作,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打击非法电动三轮和四轮电动车销售采取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储存,装配和改装,维修公司和商店,并进行全面整改。每个链接中的混乱。特别是,我们继续增加了54个公安检查站和109个村庄检查,重点是拦截和检查携带非法三轮和四轮电动车以及电池等配件的运输车辆,并阻止非法车辆进入北京。程度。同时,共截获违章运输车辆112辆,查获违规电动三轮和四轮电动车辆1165辆,全部移交给市场监督部门调查。

北京警方利用社区,内部单位以及非法销售,改装,维修商店以及在租赁房屋和仓库中组装和存放非法车辆,对全市电动三轮和四轮车辆的所有权进行了静态调查。仓库,非法车辆电子商务平台和微信。围绕集团等,建立基本分类账,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为深入推进电动三轮和四轮车的综合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市公安局表示,警方目前正在调查三轮和四轮电动汽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在道路上反向行驶,非法进入高速(快速)道路以及主要环路,占领报刊消防通道非法停放,在人行道上开车等不加选择地停放等等。在此期间,警察结合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严格执行这三种类型对“违法经营,违法使用道路和破坏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查处了违法车辆,并查处了这三种违法行为。

北京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乱象整治,对违规电动车将如何处理

转眼间新国标已经实施1年多了,各地对于电动车违规上路整治力度却只增不减。对于电动车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地也有所不同,低则20-50元,高则500-2000元,相信很多电动车用户都有收到过交警的罚单。

 

公安厅正式下发通知,为贯彻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起启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为如何处罚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标准。 

违法行为主要涉及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等,而罚款金额分为20元,50元、200元、500元至1000元不等,也有扣留车辆、收缴号牌、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等措施。此外,电动自行车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不接受处理,仍然上道路行驶,被发现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将扣留车辆。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与《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交警全警上路,严查各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严查电动车假牌、套牌情况

全面启动“千警上路”,对车牌和车辆备案信息不符、涉嫌套牌的违法电动车进行暂扣,后续将核验车辆和车牌来源,并进行是否超标的检测。交警表示:“一般选择上套牌或者上假牌,主要是因为车辆超标上不了牌。不少商家也存在投机心理,收购车牌,提供便利。”与此同时,交警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需要通过车辆合格证核对车辆外观等信息,如果存在改装行为一般也是上不了牌的;购买时一定要留存发票,并对车辆拍照留存证据。当发生上不了牌的情况,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对商家追责。

电动车安装脚蹬子引热议,专家回应引车主不满:您蹬过吗

随着汽车市场的发展,汽车的保有量变得越来越多,要知道,造成城市拥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汽车的增多,另一方面也和非机动车脱不了关系!城市越来越拥堵,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购买电动车来作为自己的通勤工具!电动车强制加装脚蹬惹争议,听完专家的话,车主表示,您来踩踩试试看!大图模式电动车开始实行新规以来,各种各样的毛病都已经显现出来了!电动车新国标相关政策严格规定电动车的乱象,从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到电动车的使用人群都有了严格的规定,而且有一项规定让大多数人都很是吃惊,那就是电动车必须安装脚蹬!关于电动车必须安装脚蹬的事有不同的意见。大图模式一方面,专家表示电动车安装两个脚蹬在行驶过程当中有助于保证车身的平衡度,如果遇到大风大雨能够减少失去平衡而造成的摔倒,而且如果没有电了之后,电动车也可以使用脚蹬继续前进,不至于被扔在路上。大图模式从专家的角度来看设计理念是很不错的!但是实际的使用情况当中确实很麻烦,首先就以平衡来说,很多人觉得专家是在胡说八道,两个脚蹬就能够起到平衡作用?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按照这样来说,那所有的汽车是不是都要安上平衡的尾翼呢?大图模式其次就以骑行比较方便,一方面来说,现在的电动车越做越重,而且安全性能也越来越好,这样一来脚蹬的作用基本上就不存在了,你要是没有电,根本蹬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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