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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手房出售条件

武汉二手房出售条件(2017年在武汉购房,首付三一成,按揭三十年,迈没办房产证,现在想出售,需要什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6-05 07:45:31 浏览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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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2017年在武汉购房,首付三一成,按揭三十年,迈没办房产证,现在想出售,需要什么

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新房房产证没有下来也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对于买方来说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新房没有房产证如果出售的话,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的尾款,要开发商同意重新和购买方签订购房合同,而且在法律上没有产权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了问题只能自己认,以下是没有房产证一些情况的出售手续:一、直接更名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需要注意的是: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买方不能再按揭,必须全款购买。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简单,而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空白期,风险较大。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问题只能自己兜着。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这种方式属于二手房买卖,因此要缴纳的税费比较多。三、如果是商品房房本没下来,可以采用“改底单”。不是所有开发商都愿意“改底单”,所以首先应取得房屋开发商的同意,且该房屋为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具体操作办法为约定买卖双方直接与房屋开发商共同签署有关“改底单”的书面协议书并变更原房屋买卖合同后签署新的合同.开发商会有一定的收费,标准不一。新房如何办理房产证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查询。如果要办两个证,有可能要跑两个部门,领两份不同的申请表。3、拿测绘图(表)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4、领取相关文件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领取哪些文件,一次领齐全,免去奔波之苦。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无论是小区收取还是由银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产权证的办理。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仔细核对产权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武汉购二手房的流程及手续

二手房买卖流程: 一、寻找中介信息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经纪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面临的一个重要事情就是选择一家真正的放心中介,它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和房款的顺利交接。 二、入市资格审批 卖方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批准通知书”,办理上市审批手续。 如果是已购公房,其上市需盖三种章。 第一枚章是在出售调查表上盖的章,主要由单位证明土地使用性质,以便证明房屋所在地皮是出让性质还是无偿划拨。 第二枚章是在上市征询意见表上盖的章,后来北京市颁布了补充规定及说明,如果已购公房房主与原产权单位没有特殊约定的,无需原单位同意盖章。 第三枚章是在上市申请确认表上盖的章,由各区房地部门在买卖签约前审批。主要是从表格中审核是否属于规定中禁止上市的几种房。以下产权性质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 1.中央直属机关的公房; 2.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的; 3.使用权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的;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所持乡产权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8.所有权有纠纷的;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 10.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11.依法被查封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 12.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三、评估及考察房源详情 中介审核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中介备案。中介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如天花板、墙体、卫生间、厨房的给排水情况,有没有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乱建、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四、签协议 验证核实房屋后,交易中介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双方到中介签订买卖合同。一般的,在合同上都要注明卖方的房子的详细情况,同时缴纳委托代理费。一般代理费由买方缴纳,金额为房价的2.5%,也有分别向买卖双方同时收取的。为减少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下条款必不可少: 1.基本情况要列出: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 2.要求出售方或中介方明确写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涉及价款的问题:在合同中,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 4.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 5.违约责任:明确出现何种情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如何解决争议(仲裁、诉讼等); 6.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7.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 五、居间中保提交房款 为保证房产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杜绝交易中不必要的纠纷,中介接受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委托后,以中间保证人的身份为房产交易中的"购房款给付、房产交接"事宜提供居间中保服务。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与中介共同签订《居间中保合同》,并缴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房上市批准确认通知单、人名章。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外地个人购房还需办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六、过户结算 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房产确认无误后,协助买卖双方进行物业交割和物业管理费结清及办理卖方的户口迁出,将所卖房屋钥匙交与买方,将买方的房款交与卖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产权变更;如果买家需要贷款,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和提供阶段性担保。参考资料:搜房问答

武汉二手房交易新规定

法律分析:自然人双方自行买卖二手房的,可自行申报网签。此前,买卖二手房时,即使不通过中介代理,也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协助完成房源验证、网签合同等工作。个人自行交易购买武汉市限购区域存量住宅的,购房人应先登录房管局政务网站或“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向辖区房管部门申请购房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取得购房资格码后,再申报网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十九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武汉二手房交易流程注意事项

1、做足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要仔细查看业主的 房产证 ,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 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 其次,看 购房 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 契税 发票等,作为辅助 证据 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风险提示: 此环节最大风险即是产权瑕疵问题,所以在交 定金 之前,必须去查档并得到确定答案。 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处于 抵押 状态,也有可能因为有 债务纠纷 而处于查封状态,而一旦房屋产权有问题,交易即宣布无效。 2、交定金与签合同看好房子,确定房屋产权后,交定金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你看中的房子还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业主手中,而应该交由第三方监管。 如果买卖双方都有可以信赖的第三方,则可以签一个简单协议,约定赎楼完毕之后给定金卖方,需注明“交给监管第三方则视为卖家收讫,卖家以未收到定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 如果没有可信赖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银行监管。 具体做法是: 买卖双方到银行去签一份监管协议即可,约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递件手续后,划拨到卖家账户上。 一般来说,在交定金的时候会签一份预约 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可以在 深圳 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下载。 合同至少需 要约 定物业地址、成交金额、交楼时间、 违约金 和 违约责任 等,具体条款见示范文本。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 、受遗赠证明、 继承 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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